我国服务机器人应用及推广联盟
1.宗旨与使命
秉承国家相关之战略重点及产业政策,正确把握和紧跟全球服务机器人创新、技术、应用的最新趋势和潮流;
充分发挥联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;
全面推广服务机器人的普及应用;
为推动技术红利替代人口红利起到积极的作用;
促进服务机器人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有序化安全化良性化发展。
2.组织机构
一、 名誉理事长。联盟设名誉理事长3-5名,由业内德高望重的泰斗级人物领衔。
二、 理事长。联盟设理事长及理事长单位5-8名,由业内公认的领军人物或机构(研究院所、公司公司、协会学会、园区等)担任。
三、 理事。联盟设理事单位或个人50-80位,由业内有特点或小巨人型的人物或机构(研究院所、公司公司、协会学会、园区等)担任。
四、 普通会员。联盟创办初期,适当控制会员规模,原则上不超过400名为宜,会员对象主要为业内法人机构,也可适当考虑吸收个人会员加入。
五、 联盟秘书处:联盟常设办公机构为联盟秘书处。开办初期,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我国机械工业国际交流咨询服务中心(国家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,由我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代管),秘书长由中心主任兼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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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会员享受的待遇
1、 普通会员:
(1)有联盟各项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会议会展、论坛讲座、联谊座谈、国际交流、出访出展等)的最先知情权及参与权。
(2)有偿查阅联盟的有关资料(包括但不限于《我国服务机器人厂家及研发机构名录》、《我国服务机器人用户名录》,《全球服务机器人名录》,以及联盟所掌握及收集的各有关方面资料)
(3)有偿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服务机器人行业针对性的,有关各自项目产、学、研、融、用、售等各方面的服务。
2、 理事:(1)有联盟各项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会议会展、论坛讲座、联谊座谈、国际交流、出访出展等)的最先知情权及参与权。
(2)免费获得并查阅联盟的有关资料(包括但不限于《我国服务机器人厂家及研发机构名录》、《我国服务机器人用户名录》,《全球服务机器人名录》,以及联盟所掌握及收集的各有关方面资料)。
(3)免费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服务机器人行业针对性的,有关各自项目专家、产、学、研、融、用、售等各方面的服务。
(4)有联盟各项业务及组织建设的项目建议权。
3、 副理事长及理事长单位:
(1)有联盟各项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会议会展、论坛讲座、联谊座谈、国际交流、出访出展等)的最先知情权及参与权。
(2)免费获得并查阅联盟的有关资料(包括但不限于《我国服务机器人厂家及研发机构名录》、《我国服务机器人用户名录》,《全球服务机器人名录》,以及联盟所掌握及收集的各有关方面资料)。
(3)免费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服务机器人行业针对性的,有关各自项目产、学、研、融、用、售等各方面的服务。
(4)有联盟各项业务及组织建设的项目建议权、表决权、决策权。